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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职工异地生育报销
方式一:女职工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,医疗费用由个人全额垫付,出院之日起12个月内,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(生育医疗费、产前检查费和生育津贴一并办理)。
方式二:通过“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”个人网厅或小程序、“天府市民云”app线上申请报销产前检查费和生育医疗费,符合申报生育津贴条件的,由单位通过“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”单位网厅在线申报。
方式三:在重庆市生育的,还可以在成渝双城医保服务站提交资料,办理报销。
所需资料
1.住院发票;
2.出院证明或出院记录、出院小结原件(加盖医院公章或病情证明章);
3.住院费用清单(无并发症/合并症住院的不提供)。
4.财政供养单位申领生育津贴,还应提供:《非财政供养人员申领生育津贴告知承诺书》(加盖单位公章)。
啥子叫财政供养单位喃?简单科普下,就是像市医保局这种单位,就是财政供养单位,一般的企业单位不属于财政供养单位,就不需要上头那个承诺书哈。